潮评丨绝不让未成年人沦为“流量提款机”

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朱浙萍

潮评丨绝不让未成年人沦为“流量提款机”

图源 视觉中国

近日,多家媒体深入调查揭开了一条让人触目惊心的黑色产业链:一些MCN机构正将黑手伸向未成年人,以“一夜成名”“流量变现”为诱饵,编织一张张精心设计的“网红陷阱”,对一些未成年人展开野蛮围猎。

这些MCN机构的套路并不高明,却屡试不爽——他们精准利用未成年人心智未熟、渴望被关注的心理弱点,许以“百万粉丝扶持”“月入过万”的虚假承诺,诱骗其签下形同“卖身契”的不平等合同。为规避监管,教唆孩子借用成年人身份完成平台实名认证;合同中则布满陷阱,保底薪资如空中楼阁,直播时长远超承诺,甚至强迫其做出低俗、擦边举动以博取流量。一旦未成年人萌生退意,机构便立即翻脸,以天价违约金相胁,索赔数万元不在少数。更有甚者,对未成年人实施精神控制,用“雪藏账号”“曝光隐私”等手段实施胁迫,使他们陷入孤立无援的恐惧境地。

以“网红陷阱”围猎未成年人,手段如此拙劣而卑鄙,其肆意盘剥和控制未成年人的行为,不仅违背道德伦理,也是对法律法规赤裸裸的挑衅。

法律早已划下红线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明文规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;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从事有害其身心健康的活动。法律专家认为,这些MCN机构与未满十六岁者签约,本身就已涉嫌违法;若再强迫其超时劳动、进行低俗表演,情节严重者,则可能涉嫌违反刑法中的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。所谓“合同”,不过是掩盖非法用工的遮羞布,在法律面前,本就不具效力。

同时,2025年1月,国家网信办起草的《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(草案稿)》强调,MCN机构不得包装、炒作未成年人,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。这也是对当前网络直播乱象的及时回应。

保护未成年人,就是守护文明社会的底线。流量再汹涌,也不能淹没孩子的未来;利益再诱人,也不能践踏法律的尊严。“网红陷阱”围猎未成年人,必须露头就打!

法律要长出牙齿,不断加大网信、公安、教育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,对诱导未成年人签约的机构依法严惩,让其不敢轻易越界。平台要亮出利剑,强化技术识别能力,对疑似未成年人直播账号实时预警,对违规的账号和MCN机构采取“零容忍”态度,切断其生存土壤。社会要筑起堤坝,广泛开展“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”,让孩子认清“流量泡沫”背后的虚妄,让家长警觉“造星神话”背后的陷阱,让学校教育补上媒介认知的关键一课。织密“保护网”,斩断“利益链”,绝不让未成年人沦为“流量提款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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