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拖欠大学生家教费用近一年,网友扒出其支付宝账号并留言辱骂,律师:涉嫌违法
极目新闻记者 肖名远
重庆一名学生家长拖欠大学生家教费用4100元,时隔近一年没有给。7月2日,重庆电视台天天630报道此事后,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,有网友扒出了家长的姓名、手机号和支付宝号,纷纷给她转账1分钱,并留言辱骂她。
重庆电视台天天630报道截图
报道显示,小郑是重庆当地的女大学生,为了减轻家里经济负担,平时常靠打工赚取学费和生活费。2024年暑假,她经人介绍,在女子陈某家做起了家教。一个多月里,小郑给陈某的女儿上了17次课,总计41个小时,家教费共计4100元。补课结束时,陈某表示手头暂时周转不开,下个月再支付家教费。可一年过去了,小郑一分钱都没有拿到,她反复给陈某打电话,对方只接听过一次,其号码后来成了空号,小郑到对方家中也没找到人。
7月3日,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,有网友扒出了陈某的姓名和手机号,虽然手机打不通,但该手机关联了一个支付宝账号。该网友给该支付宝转账1分钱,并在“备注”中留言辱骂,让她支付补课费。该网友此后将转账记录发布到社交平台,不少人纷纷表示想效仿,并询问陈某准确的支付宝账号,该网友提供了查询路径,让对方自己去查。还有网友表示,自己已经找到陈某的支付宝账号,正准备尝试。
网友向陈某转账并辱骂 (视频截图)
极目新闻记者用陈某的手机号搜索发现,的确关联了一个支付宝账号,户主也符合陈某的信息,但有提示称“对方长时间未使用支付宝”。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只能组织双方协商,没有强制让陈某还款的权利,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通过诉讼解决。
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亮认为,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,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因此,网友如果多次留言辱骂陈某,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,可能会被处罚。
另外,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,自然人享有隐私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;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,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。因此,网友如果公开发布陈某的手机、支付宝账号等信息,将涉嫌侵犯对方的隐私权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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